昌宁:主动履职担当 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实效

发布时间:2020-04-10 14:35:12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县纪委监委‘三访’发现:更戛乡田头村窝林村民小组1户非建档立卡户住平房,家中7人中有4个劳动力,有一辆五六万的宝骏车,不符合低保领取条件……经初核了结,给予田头村党总支书记和田头村委会主任两名同志诫勉的问责。”日前,昌宁县纪委监委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并处置了一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主动履职担当,创新工作方法,深入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并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工作中,紧盯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纪检监察干部“下基层、访群众、查问题、保脱贫”专项行动为载体,变“坐等”为下访,结合“开门大接访基层大下访入户大走访”活动,统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走访群众2000余名,接访群众158人,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30余件。实践运用“2+1+1”工作模式,建立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扶贫主责部门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坚持“四不两直”原则,灵活采取蹲点式、交叉式、推磨式等监督方式,适时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既查主体责任又查监督责任,既查腐败问题又查作风问题,发现问题线索57件。对6个县直单位、4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67个。

与此同时,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优化监督体系,织密监督网络。在认真落实县乡纪委上下联动、乡镇纪委分片联动、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联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统筹整合特约监察员、监察联络员、廉情监督员、廉情监测员和各级基层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等力量,在县、乡、村、组分层级聘请监督员共700余名,构建县、乡、村、组“四级监督网络”并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全县监督全覆盖。

2019年至今,该县通过监督检查,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33件,处置16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问责44人,批评教育27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4批79人,向监督单位发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16份,督促整改问题21个;对反映属实的3名实名举报人兑现相应奖励。

“脱贫攻坚来不得半点马虎,对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必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还将持续抓实脱贫攻坚监督检查,不断加大贪污挪用、失职失责、截留私分等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力促各级各部门以严的纪律和实的作风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成效。(洪浩英)